现将龙城海尚府武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11、地块1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有关信息和调查报告进行如下公示:
一、责任主体基本信息
责任主体:山西海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调查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信息
龙城海尚府武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11、地块12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贾家庄街北侧、健康西路西侧、健康南街南侧、云璟路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19304°,北纬37.750770°,总占地面积95744.16m2(约合143.62亩)。调查地块曾用于农用地、民用库房、家具库房,拟变更为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条例要求,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故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地块名称:龙城海尚府武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11、地块1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95744.16m2(约合143.62亩);
地理位置: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贾家庄街北侧、健康西路西侧、健康南街南侧、云璟路东侧;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主要为荒地,无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未来规划:住宅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三、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污染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对调查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分析。经分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可能受到地块内农业生产时期喷洒农药和化肥、民用库房和家具库房往来车辆、住宅区建设活动,以及地块外周边住宅区、学校的建设行为、养殖场/废品收购站、养猪场、家具库房、民用库房、壳牌加油站、太原市龙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厂、晋阳湖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存在污染物通过淋滤下渗、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途径污染地块土壤的风险,需开展下一步采样检测。特征污染物为: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农药,重金属,氨氮,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氟化物等。
四、第二阶段调查工作—采样分析
调查采样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初步调查阶段采用系统布点+判断布点的方式布设点位,共布设13个土壤点位(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66个(包含现场平行样6个),送检土壤样品55组(包含5组平行);布设4个地下水点位(含1个对照点),送检地下水样品5组(包含1组平行)。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共62项,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基本45项、pH、总氟化物、有机农药:灭蚁灵、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DDE、p,p’-DDD、DDT(p,p’-DDT、o,p’-DDT)、六氯苯、七氯、氯丹(α-氯丹、γ-氯丹)、硫丹(α-硫丹、β-硫丹)、石油烃(C10~C40)、氨氮、甲基叔丁基醚;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共61项,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基本45项、pH、氟化物、有机农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DDE、p,p’-DDD、DDT(p,p’-DDT、o,p’-DDT)、六氯苯、七氯、氯丹(α-氯丹、γ-氯丹)、硫丹(α-硫丹、β-硫丹)、石油烃(C10~C40)、氨氮、甲基叔丁基醚。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规定的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值。
五、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在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利用方式下,本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釆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调查单位: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5234245365